努力赚钱买房子,但去年在装修过程中,施工方不仅装修材料与装修合同内容不一致,而且严重影响装修效果和质量问题,面对这种情况,河北省承德平泉消费者韩要求商家退货赔偿损失,多次协调失败,韩来到平泉县消费者协会投诉。经过半年多的调查和调解,平泉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终于为消费者挽回了损失。
■消费者装修被骗
韩是平泉人,2009年10月17日,他在该县某商家订购了套装门、哑口等
装修材料,并签订了装修合同,先后支付了10500元的装修费。据韩介绍,在装修过程中,他发现装修材料存在一些问题,在与装修工人沟通时,安装工人说装修材料是这样的,当时韩并不在乎。但在装修完成后的使用过程中,韩发现
装修门扇为空心,但根据合同,门扇为实木填充,留下2厘米的间隙,但实际间隙已达到19.6cm、哑缝隙、门套裂缝、锁槽脱落等问题。经过反复与装修合同的比较,韩发现实际装修材料与合同中写的装修材料严重不一致,不符合合同要求。
为此,韩多次找到商家,要求商家按合同要求解决,业务同意更换部分装饰材料,另一部分材料等待一段时间。但更换后门与哑色不一致,严重影响装饰效果,因此韩要求商家退货并赔偿损失等要求,在多次协调失败后,韩来到平泉县消费者协会。
■消协调解补偿
消协工作人员及时找到韩某和商家,对投诉情况进行询问。在调解过程中,韩某与商家对对方所提出的要求都不能达成共识,为了更好的对未达到装修标准的材料进行质量检查,承德市质检所、县质量监督局、县消协等到商家和韩某家进行了实地检查,发现韩某投诉的情况属实。而市质检所对空心门检测发现,装修材料未达到装修合同标准。
为维护消费者权益,平泉县工商局联系重庆市工商局渝北分局消费者保护办公室,要求协助解决纠纷。在供应商了解了整个过程后,积极联系经销商讨论解决问题,然后与消费者达成协议。韩对供应商装修材料质量不符合合同消费不满意,经消费者协调后,双方达成最终协议:供应商赔偿消费者损失9890 元,所有装修材料不负责返还韩自行安装使用,经营者赔偿各种损失10110元。并要求材料供应商和经销商自调解协议签署之日起15天内将赔偿全部交给平泉县消费者协会。门窗安装完毕后,平泉县消费者协会将一次性支付给消费者。